運巢通訊社 / 羅安安 / 台北報導
中央銀行1日召開研商「強化本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執行成效」會議,重申銀行應落實授信風險定價原則
為瞭解銀行辦理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情形,並強化管制措施執行成效,央行日前邀集36家本國銀行及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召開會議,促請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應遵循以下事項審慎辦理:
▲央行緊盯第二戶購屋貸款。(圖/運巢通訊社)
一、 本行重申銀行辦理放款業務應落實授信風險定價原則
央行於本(110)年9月24日第3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內容,並新增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之規範措施。本次會議本行再次重申,銀行辦理各項放款業務應依據「銀行法」第34-1條*及「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」第26條**規定,確實落實授信風險差別定價原則,避免削價競爭。
二、 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,應向借款人充分說明利率定價方式,以利借款人做好財務規劃
▲央行強調將持續關注不動產貸款及房市發展情形。(圖/運巢通訊社)
央行於109年4月已函請銀行公會轉知各銀行辦理房貸時應落實執行「房屋貸款特別提醒事項」,銀行應就房貸商品之利率變動、貸款期限長短,以及本金償還方式等內容充分告知借款人,提醒其注意房貸利息負擔及應繳金額之影響,有助借款人儘早做好財務規劃。
央行表示,未來將持續關注不動產貸款及房市發展情形,滾動檢討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內容及執行成效,以維持金融穩定。
▲運巢通訊社社長倪子仁認為,房子是用來住的,不應淪為資金炒作的工具。(圖/運巢通訊社)
運巢通訊社社長倪子仁認為,為抑制不當房產炒作及過份運用財務槓桿資金,他認同央行的作為。倪子仁說,房子是用來住的,不應淪為資金炒作的工具,央行提醒銀行業者從嚴對第二戶房屋所有者不能有房貸寬限期,此舉對資金的炒作及囤房有一定的嚇阻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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